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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4、进一步加强州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倡导勤俭节约,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号)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新党办发〔2009〕9号),重视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5、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州《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实施办法(试行)》、《首问责任制》等文件规定,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等制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人财物管理使用及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力度。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上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8、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治本抓源头工作。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落实进度,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财税投资、政府采购、公务消费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协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编办、外办。

  协办领导:张继国、邵海燕、刘泽春、董斌、张会疆、翟庆核、李爱民、陈怀恩、薛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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