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各类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环防发〔2010〕6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去冬以来我区遭遇多次强降雪降温天气过程,积雪厚重。随着气温的回升,大量冰雪融化,极易发生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易造成尾矿库跨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此类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事故防范
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各类尾矿库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所在地的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可行、尾矿库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尾矿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尾矿库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提出解决隐患的建议和办法,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同时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班,落实应急责任
各地环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尾矿库跨坝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工作准备,要将应急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切实加强应急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于可能发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域,要实行区域联动,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环保部门要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提供各类信息,完成各级政府赋予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旦发生因尾矿库溃坝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要及时相互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涉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中区域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一经核实要立即上报自治区环保厅。要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环境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