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金审核组组长王世谊。负责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资金的审核。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4月30日前)。
1.抽调专人组成摸底调查组,对确定整治的旧住宅的基础情况和居民意见进行摸底调查。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负责,市公用局、城建局、规划局、工商局配合。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2.对拟整治小区进行规划设计,对小区警卫室、物业办公用房等规划方案进行审批。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3.依据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做出工程预算。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4.审核整治预算,落实财政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二)整治实施阶段(4月30日-9月15日)。
1.广泛宣传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广大居民的认识,在全市营造“齐心整治,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东昌区政府。
2.拆除小区内的违章、临时建筑,清理外墙悬挂物和商业广告牌,清除建筑和生活垃圾。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配合。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3.集中整治小区内的商业网点,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对不符合开业条件和证照不全的商户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负责,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公安局配合。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4.各种电力、通讯和网络线路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负责,市城建局、公用局、通化供电公司、电信公司通化分公司、移动公司通化分公司、联通公司通化分公司、铁通公司通化分公司、吉林广电网络集团通化市分公司配合。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5.更换住户保温窗。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负责,市公用局配合。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6.对室内外供热管道、室外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更换热计量表,增设密闭式垃圾箱、休闲景点、公益广告栏和宣传栏,改造小区内道路及道路两侧人行步道,绿化美化小区,能封闭的小区实行封闭。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负责,东昌区政府配合。完成时间:9月15日前。
7.对屋面防水、墙体保温和粉饰进行处理,对室内外供水、煤气管道进行维修改造,安装楼道门窗和节能灯,组织居民选举业主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公用局负责,东昌区政府配合。完成时间:9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