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决城区周边3万人吃水、4000户居民用气和30栋老旧楼房供热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四)实施滨江东路佐安河口至二道江大桥段堤路改造,全线贯通沿江景观带。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五)改造环卫设施,取缔主要街路的无底垃圾箱,居民区的垃圾容器达到清洁卫生、无渗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六)新建、维修公厕100座,维修改造100条巷路。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四、专项整治活动
(一)在新站步行街、集贸步行街开展“门前五包”示范一条街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清除居民区内“三小五堆”,杜绝乱堆乱放,对居民区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严禁居民区内乱扒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对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力度,要求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封闭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五)加大对病媒生物的防制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完善防制设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结合“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活动,在市区主要区域和场所开展文明卫生倡导活动,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爱卫办。
(二)围绕“文明在细节、微笑在山城”、“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讲公德、守秩序”等内容,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征文和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形成创建人人有责,人人为创建出谋划策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爱卫办,通化日报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