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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0〕6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了做好2010年大小麦作业补贴统计工作,加强对农机作业补贴监管,确保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开、公正、透明,现就2010年度大小麦机械化作业面积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自行实施机械化作业的农户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统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种麦大户向镇乡(街道)申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填报农机服务组织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见附件1);镇乡(街道)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大户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并公示5天后,填报2010年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见附件2)和农机服务组织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上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复核汇总后,将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于2010年6月20日前上报市农机局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小麦机械化作业面积统计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认真做好大小麦种植面积的统计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谎报机械化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服务组织和农户取消其作业补贴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
  1.农机服务组织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
  2.2010年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农机服务组织大小麦机械化作业统计表

  服务组织名称:              

序号

服务组织

成员姓名

镇乡

(街道)

村别

机械化

作业面积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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