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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紧急通知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紧急通知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办公厅2月5日专门发出了《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号),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落到实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当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3号)。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维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23号)。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到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办结,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将解决建设领域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会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解决。对农民工反映投诉的拖欠工资案件,要逐一快速调查核定,妥善处理。
  三、协调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对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宣传,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浓厚舆论氛围。特别是对严重违反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规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督查力度。在春节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工会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将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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