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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边指发〔2009〕1号)要求执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财政纪律,实行财政报帐制,确保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资金做到专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大会战资金,凡挤占、挪用或截留大会战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严禁从大会战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给大会战指挥部一定的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大会战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县(市)和各级各部门要把大会战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一项督查内容来抓,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会战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全面推进大会战项目顺利实施。市大会战指挥部每月要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向各县(市)和市直项目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每个季度要组织人员对县(市)大会战项目进行一次督查,并把督查的情况向县(市)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进行通报。县(市)指挥部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公开栏,定期召开现场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通报和推广大会战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要加强对大会战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做好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到位、使用统计工作,每月26日前将本县(市)大会战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和文字汇报材料如实、准确报送市大会战指挥部。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扎实、实施进度快、工程质量高、资金管理好、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崇左市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投资计划表

  2.崇左市五县(市)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1
  崇左市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投资计划表
项目名称项目个数建设规模投资计划(万元)项目主管部门备注
总投资中央专项部门专项自治区
  财政补助
市、县财政补助其他
合 计24534 70954.9216732.231194.7716024.457003.5   
一、交通项目5021398公里13268308241206066    
  1、通村四级公路15118.2公里25862364 222  市交通局 
  2、屯级道路(一)4611183.2公里9784 41205664  市扶贫办 
  3、屯级道路(二) 2696.6公里898718 180  市发展改革委 
二、饮水项目304 4401.23220.2 1181    
  1、全村安全饮水272 3971.22790.2 1181  市水利局 
  2、人畜饮水32 430430    市民委 
三、茅草(危)房改造项目1400784.04万平方米21010.57003.5 7003.57003.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四、电力项目3 3024.42 3024.42     
  1、宁明110KV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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