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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厦门专员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任会计师(签章): 事务所盖章 填表日期:
注:*未跨省迁移所不需填。
**人数以填表日为准。
***缴税总额为上年度事务所缴纳的各项税金(不包括本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本栏填写各次处罚时间、原因、种类。
附表2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姓 名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方式(考试/考核)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在本所工作时间(年)
出资额
股权(出资)
比例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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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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