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来宾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用发展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华侨农场的问题,坚持 “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政策,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实现华侨农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目标,使来宾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和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思路
整体收回来宾华侨农场的国有土地,对农场职工及其子女、家属进行全员安置。充分利用农场国有土地资源,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进程。通过城市建设扩张和发展,在来宾华侨投资区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成县级行政区,来宾华侨农场设为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农场职工由从事农业向从事工业和服务业转变。
(三)基本原则
1、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尊重农场群众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各项改革。
2、以人为本、适当照顾的原则。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要切实维护华侨农场群众利益,要重点照顾归难侨。既要有长远发展目标,又要体现近期利益,使农场群众在改革的过程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同时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市政府的引导下,协调解决华侨农场非金融债务处置、安居工程、饮水安全、道路建设等问题。同时,以市场为导向,着眼长远发展,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在活力,壮大经济实力。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来宾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1.设立街道办事处。整体收回来宾华侨农场国有土地,地面上的建构筑物全部进行拆迁补偿,对来华农场的职工及其子女家属进行全员安置。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在来宾华侨农场的基础上,申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为兴宾区街道办事处,并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原农场领导及管理人员到街道办事处。
2.成立来宾华侨物业管理公司。来宾华侨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安置小区及农场被安置人员产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农场未开发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