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察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度政务公开查评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新区监察局、政务公开办结合2010年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下半年度政务公开查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评目的
与作风建设督查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查评,进一步督查各单位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对上半年查评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查评对象及内容
本次查评对象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共64个单位。(见附件1:《2010年下半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被查评单位目录》)
查评内容由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和81个具体要素组成查评体系(附件2:《2010年下半年浦东新区被查评单位政务公开查评指标及要素》)
三、查评时间和方法步骤
查评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分为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中下旬)
各单位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强化对上半年查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2010下半年浦东新区被查评单位政务公开自查表》(附件3)。12月15日之前,向新区监察局(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自查表。在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同时,须报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fb@pudong.gov.cn)。
(二)明查暗访阶段(12月)
新区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集中查评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错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汇总反馈阶段(12月中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监督员查评结果,新区政务公开办将对查评所得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各单位的总评分;对监督员查评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向被查评单位反馈,并对新区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以书面的形式向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