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钦政办〔2010〕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的统计工作,提高我市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国民经济核算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准确判断经济运行走势的重要参考,是部门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部门统计是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资料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资料。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对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制度不够完善,统计数据上报不够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数据不够协调、不够匹配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结果真实准确。
二、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摆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将数据质量评估作为数据报送和发布前的必经程序。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的统计制度,明确统计数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统计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统计指标的发展趋势,与相关指标之间的逻辑性、匹配性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问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和及时修正。
三、进一步加强对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帮助部门建立和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大对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统筹协调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数据的上报、审核和汇总工作。建立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主要指标月度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信息资料交流机制和电子化平台,提高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四、建立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