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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七)预防艾滋病血液传播项目
  内容:建规、工商等部门加大力度防止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特别是提高采供血机构血液采集能力;进一步完善市中心血站初筛实验室建设,提高血站检测艾滋病病毒的能力,有效缩短发现窗口期艾滋病病毒的时间,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部门:血站、建规、工商、红十字会等部门)
  目标:全市新增设立2个固定无偿献血点(屋);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八)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项目
  内容:加强羁押、强制管理场所的艾滋病检测和宣传教育工作。将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对强制戒毒、看守、监狱等羁押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进行的岗位培训。对新入监所的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羁押人员特点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司法、公安、监狱、疾控等部门)
  目标:羁押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5%,新入监所人员艾滋病检测率100%;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100%。
  (九)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项目
  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设立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灵山县、浦北县人民医院作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并成立艾滋病抗病毒专家组,完善抗病毒治疗门诊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规范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使用;健全艾滋病救治医疗服务体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抗机会感染的咨询、诊断和治疗,强化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跟踪保健服务。开展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艾滋病治疗和护理水平。(责任部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灵山县、浦北县人民医院等部门)
  目标:年内艾滋病抗病毒服药人数达到890人以上,培训抗病毒治疗医护人员达到80人以上。
  (十)艾滋病社会关爱救助项目
  内容: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救济救助范围;落实艾滋病致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适当减免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特殊诊断和治疗药品费用;建立艾滋病致困人员社会救助和关怀体系,为艾滋病致困人员提供社会救助与关怀服务,改善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生产生活质量。(责任部门:民政、教育、红十字会、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
  目标:实现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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