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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


  第十条 专家组依照本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应积极主动地组织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专家组设顾问1人,组长1人,副组长2人,负责召集会议,协调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健全专家组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一)专家组成员须对以下事项保密: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涉密事项;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
  (二)专家组成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工作经费预算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区财政局专项申请并负责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名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等五大类共31名专家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顾问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科协主席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二、组长、副组长
  组 长:王存贵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总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副组长:魏恩棋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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