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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3.要加强与预案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

  4.要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5.预案编制格式要规范合理,内容要简洁规范,措施要具体详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应急预案的编写与审批

  应急预案编制一般按照成立预案编写小组、风险分析研判、应急能力评估、编写应急预案、评估与审批的五个步骤实施。

  (一)应急预案的编写

  1.区级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由区有关牵头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编写。

  2.管委会应急预案:管委会应急预案由各管委会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由管委会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写。

  3.基层应急预案:由各街镇、居委会、社区、村、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编写。

  4.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编写。

  (二)应急预案的审批

  1.区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各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意见后,报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审议。

  2.区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一般按如下程序办理:

  (1)牵头编写单位征求预案涉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2)起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一般应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本领域专家、相关法律专家、管委会代表等有关人员;

  (3)起草单位附专家评审意见,将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并按分管区领导的批示,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区级部门应急预案由编写单位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分管新区领导批准。

  4.管委会应急预案的审批,在征求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5.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参照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各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本区域基层预案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6.区级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各管委会或区相关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区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其他基层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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