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加强与预案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
4.要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5.预案编制格式要规范合理,内容要简洁规范,措施要具体详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应急预案的编写与审批
应急预案编制一般按照成立预案编写小组、风险分析研判、应急能力评估、编写应急预案、评估与审批的五个步骤实施。
(一)应急预案的编写
1.区级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由区有关牵头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编写。
2.管委会应急预案:管委会应急预案由各管委会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由管委会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写。
3.基层应急预案:由各街镇、居委会、社区、村、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编写。
4.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编写。
(二)应急预案的审批
1.区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各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意见后,报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审议。
2.区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一般按如下程序办理:
(1)牵头编写单位征求预案涉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2)起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一般应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本领域专家、相关法律专家、管委会代表等有关人员;
(3)起草单位附专家评审意见,将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并按分管区领导的批示,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区级部门应急预案由编写单位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分管新区领导批准。
4.管委会应急预案的审批,在征求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5.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参照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各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本区域基层预案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6.区级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各管委会或区相关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区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其他基层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