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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布查尔县2010年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由县残联负责落实对受灾残疾人家庭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好与县民政局的工作对接。

  7.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找问题,及时反馈。

  (二)工程技术监理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实施单位:县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价格监督局。

  主要职责:

  1.对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建材价格和质量。

  2.县建设局负责排查灾后重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平等合同和价格欺诈及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督促施工、监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制度,督查施工、监理单位对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工程使用建材的质量进行检查,严防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4.县价格监督局负责对灾后重建工程使用的建材价格进行合理控制,确保建材价格的稳定。

  5.县工商局负责对建材市场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哄抬建材价格的行为。

  (三)财务监察审计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效能办

  主要职责:

  1.对灾后重建工作廉政建设制度实施情况及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对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人员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2.对抗震安居建房户的落实、建房施工队伍安排、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量调整、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3.对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效能监察,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对灾后重建工作中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根据上级和相关领导的要求,对相关事宜进行监督。

  (四)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县广电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县广电局具体负责,各乡镇(场)配合实施。大力宣传报道灾后重建工作是党和政府 “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利用横幅、标语及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深各族群众对灾后重建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使广大受灾群众提高灾后重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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