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府〔2005〕214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深府〔2007〕52号)的规定,我局开始组织受理2009年度深圳市专利奖,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和类别
深圳市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
二、申请条件
(一)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且无权属争议。
(二)已在深圳市实施,产业化程度高,已产生良好社会及经济效益。
三、受理申报时间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月31日。
四、申报步骤
(一)申请人按照附件1、2(《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和《0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深圳市专利奖评审》)的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的奖项和类别,并提出申请。
(二)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下载《深圳市专利奖申报书》表格。(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深圳市专利奖申报书》连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A4纸规格装订成册)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档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请材料
申报市专利奖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专利奖申报书(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证书登记薄副本,实用新型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五)专利公告文件(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
(六)申报人不是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文件或已备案登记的专利权转让合同;
(七)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申报专利奖项目的审计报告,侧重评审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