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障措施
(一)各部门、各区、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安排,主动衔接政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突出主题,拓宽路子,创新形式,切实推进以“高质量、新发展”为主线的质量提升行动,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赢得更高“起点”。
(二)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质量月”系列宣传和专题报道,并通过网络专题、频道特约、户外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打造“质量月”品牌园地,扩大社会知情度和参与度,营造质量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注重企业主体作用的调动和社会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鼓励深度参与或独立开展特色化质量专题活动,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构建质量工作全员全面全方位参与格局,合力将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四)做好典型经验挖掘和总结工作,积累质量月活动有益成果。各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请各单位在2010年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总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张芳,电话:83070392;传真:83070920。
附件:2010年深圳市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
深圳市总工会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深圳市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创新改变未来,质量改变生活
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坚持自主创新,塑造民族品牌
提高标准意识,引领技术创新
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
追求卓越绩效,实现基业长青
质量源自专注,质量创造价值
缔造一流质量,开创企业未来
以质量诚信为荣,以假冒伪劣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