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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局“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整治力度,查办大要案件。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检查的重点对象,使专项执法行动更具有针对性。其次,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使专项执法行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第三,专项执法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可行,处理要严格,切忌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屡禁不止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集中人力、物力,依法从快、从重进行严惩,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二)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提高执法效果。一是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作用,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利用知名企业、知名商品的注册商标、特有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或字号从事误导性虚假宣传,造成市场混淆、误认的行为,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二是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协查通报制度,发挥工商系统的整体执法效能,对各类案件线索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商贸、农业、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增加效能。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强化信息交流,及时反馈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单位每周要向苏州局公平交易处上报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随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案情,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介的宣传、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联系,动用各种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意义,动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曝光大要案件,宣传专项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分子,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五)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准以情代法、以罚代法、一罚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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