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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填写时应当在备注栏内说明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当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相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照规定应当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暂估价中的甲供材料应当在备注中注明“甲供”及其供应数量。

  (表-13-3)
  专业工程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注

合价

其中:计费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作为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依据。填写时应当将上述专业工程的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计取规费的基数。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根据费用定额的规定区分不同专业填写。合价中不宜包括规费和税金。

  (表-13-4)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人工

 

 

 

 

1

 

 

 

 

 

2

 

 

 

 

 

3

 

 

 

 

 

4

 

 

 

 

 

5

 

 

 

 

 

人工费小计(元)

 

材料

 

 

 

 

1

 

 

 

 

 

2

 

 

 

 

 

3

 

 

 

 

 

4

 

 

 

 

 

5

 

 

 

 

 

6

 

 

 

 

 

材料费小计(元)

 

施工机械

 

 

 

 

1

 

 

 

 

 

2

 

 

 

 

 

3

 

 

 

 

 

4

 

 

 

 

 

5

 

 

 

 

 

施工机械费小计(元)

 

总计(元)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投标时,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3-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或者单价(%、元)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

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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