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税务登记证;
3) 2007、2008、2009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4) 经税务部门认可的2007、2008、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或全年《企业流转税申报表》;
5) 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 其它有关材料:
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
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
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
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协议、技术转移证明;
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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