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力捷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变更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7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力捷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两C类兼业代理机构变更代理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0]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腾远兴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该机构到我局换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不予核准“北京力捷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兼业代理资格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2.兼业代理资格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兼业代理资格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10年2月8日 至 2010年2月8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审批结果 |
1 | 101695702 | 北京市腾远兴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险种变更 |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货物运输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