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社会办(1项)
25.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民政局刘庆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巩维国、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相关单位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四、民政局(3项)
26.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困难家庭子女助学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大病医疗补助力度提高到8万元,完成335户农村优抚和社救对象危旧房翻修工程。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民政局刘庆顺、卫生局单德智、财政局马万林、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27.提高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标准,加大优抚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民政局刘庆顺、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8.扎实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切实做好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民政局刘庆顺、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五、市药监局顺义分局(1项)
29.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药监分局李长荣、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六、科委(1项)
30.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科技对接,积极创建国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内引进“高端、高效、高辐射”的科技项目20项,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
牵头领导:副区长陈光浩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科委李国震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七、市工商局顺义分局(2项)
31.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北京市著名商标2至5件。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林向阳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工商局顺义分局陈福刚、经济信息化委吴建国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32.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牵头领导:副区长陈光浩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工商局顺义分局陈福刚、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八、食品安全办公室(1项)
33.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健全“政府统一监测、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加强自检”的立体抽检网络,确保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以内。
牵头领导:副区长陈光浩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食品安全办陈福刚、农村委闫志广、卫生局单德智、质监局贺永祥、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各重点功能区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九、外事旅游局(1项)
34.完善旅游规划,加大宣传、培训、开发和安全管理力度,加快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沟域休闲旅游产业,全年完成旅游接待5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