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副区长陈光浩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外事旅游局商广清、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十、市政市容委(城乡环境办)(4项)
35.完成6个街道42个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对全区公厕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完成焦孙路、李天路等8条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完成5个街道30个居民小区监控探头安装工程,实施城区6.6万平米人行步道改造任务,实施68条乡村公路大修工程。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政市容委(城乡环境办)李国新、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环卫中心刘存祥、公路分局张玉霞、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36.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启动绿波行动,对城区府前街、新顺街、光明街24处交通信号灯实施智能化控制试点,在城区安装违法停车监控设备,建设交通指挥监控抓拍平台,有效解决车辆乱停放问题,改善交通环境。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政市容委(城乡环境办)李国新、交通局李成、交通支队崔学军、公路分局张玉霞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37.全面推进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启动区生活垃圾场焚烧二期工程,完成后沙峪、北石槽等5个镇垃圾转运站改造和22个灰土场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剩余9个镇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广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完成农村地区350座公厕建设。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政市容委(城乡环境办)李国新、环卫中心刘存祥、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农村委闫志广、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38.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硬件设施建设,拆除城区部分地段破旧建筑,加强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完善城市景观建设,开展七项环境整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86项市区两级环境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政市容委(城乡环境办)李国新、城管大队周霆钧、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十一、城管监察大队(1项)
39.加强综合执法,严格日常监管,切实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力度。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城管大队周霆钧、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孙桂祥、市规划委顺义分局杨卫东、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十二、住房城乡建设委(6项)
40.强化政府主导的土地拆迁储备机制,有序推进轨道交通周边、城乡结合部和重点镇村庄拆迁,全力做好列入计划的31个村庄拆迁工作,扎实开展回迁房选址和建设。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孙桂祥、市规划委顺义分局杨卫东、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1.扎实推进交通轴线建设,确保M15号线一期年内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2.抓好职教中心、文化中心、医疗中心、体育中心、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劳动力实训基地、潮白河森林公园、定向安置房建设和殡仪馆搬迁等十大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发展改革委董建华、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教委冯义国、商务委王福印、文化委刘振河、卫生局单德智、体育局吕志旺、人力社保局赵殿江、水务局李守义、园林绿化局陈阳、民政局刘庆顺、财政局马万林、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孙桂祥、市规划委顺义分局杨卫东、供销社方建华、双青集团李拥军、相关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