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对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注重从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中考察干部的立场、态度和现实表现,密切关注干部在重大事件发生前后的言行,准确把握干部深层次的思想反映和政治倾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了解掌握干部在乌鲁木齐“ 7?5”事件以来遵守政治纪律的表现。对发表、编造、传播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同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以及在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后不坚守岗位、临阵退缩;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知情不报;参与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示威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疏于管理和监督,致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出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严格教育,严格要求
4.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长期复杂的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识别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好坏,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要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贯穿到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方面,努力培养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养,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要以领导科学发展必需的现代知识为重点,以适应干部全面成长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特色课程为补充,及时将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理论、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坚持正面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埋头苦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5.加强干部经常性的培训。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抓好各类专题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积极拓展区外培训渠道,组织干部学习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支持,选送干部到党校、高等院校进行理论知识培训,继续与自治区党委党校联合举办干部理论培训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后备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女干部的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和党性锻炼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情况。注重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注意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当干部遇到困难、受到挫折时,及时靠上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