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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2010年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0年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部 门

完成时间

1

推动乡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建设。

县编办、县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

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3

建立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

6月底前

4

配合制定完成《重庆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并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5

全面启动县、乡两级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工作。加强重大隐患点、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

2010年

12月底前

6

全面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7

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

12月底前

8

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结算机制。

县财政局、县政府应急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9

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相结合的应急资金投入机制。鼓励保险企业加大产品的服务创新力度,探索开发突发事件新险种,扩大保障覆盖面。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10

完成各类应急物资、装备的摸底调查工作,初步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11

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装备标准。

县政府应急办、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12

进一步充实应急保供企业,完善应急保供网络体系,逐步建立应急物资、装备紧急生产、采购、征用、补偿等制度。

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13

完成1个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

县政府应急办、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地震局、县民政局、县体育局等有关部门。

2010年

12月底前

14

全面加强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县政府应急办。

2010年

12月底前

15

加快县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应急办。

2010年12月底前

16

完成公共场所、城镇街道、交通要道视频图像建设和整合。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17

开展“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评估,全力推动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

12月底前

18

完成全县“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2010年

12月底前

19

每月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分析汇总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评估和趋势分析会商会议。做好突发事件短期分析会商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

12月底前

20

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做好重大隐患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1

强化监测预警技术手段,重点加强山洪灾害预警体系、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地质灾害监测以及三峡库区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县水务局、县国土房管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环保局、县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2

健全社会安全事件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加强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置,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县公安局、县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3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督查检查。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4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制定《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办法》。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5

做好善后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做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10年

12月底前

26

制作公益宣传片。

县政府应急办、县电视台。

2010年

12月底前

27

继续推动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本、进课堂的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受到系统的公共安全和应急教育。

县教委、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大队。

2010年

12月底前

28

制订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加强专业人才和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组织开展1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县政府应急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党校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

12月底前

29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管理培训。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

12月底前

30

做好政务值班工作。加强信息综合分析。改进县长公开电话的组织机构、服务模式、职能范围和工作机制,

县政府应急办。

2010年

12月底前

31

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0年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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